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資訊公告

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 徵求本校薦送人選

活動期程
依各開班師資培育之大學公告為主,預計辦理期程如下:
第一階段(3學分,54小時): 115年7月至8月
第二階段(2學分,36小時): 115年9月至12月
第三階段(1學分,18小時): 116年1月至2月
第四階段(回流課程,6小時): 116年7月至8月

報名方式
本計畫須由學校薦送參加,有興趣參與的夥伴請洽教務處河開主任。

其他訊息
參加對象與順位:
以具備合格教師證書、CEFR B1等級或以上英語能力證明、實際參與雙語教學授課、非英文科專長教師為優先。

優先薦送參與國教署「推動公立國民中小學雙語生活化校園計畫」及「補助高級中等學校校園雙語生活化學習計畫」之教師。

其次為參與縣市自辦或其他雙語教學相關計畫之教師。

證書加註: 參與教師修畢課程後,若具備CEFR B2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通過證明者,得申請於教師證書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。
+1

未具B2能力者: 若未具備CEFR B2等級,修畢課程後僅核發學分證明書,需於5年內(120年12月31日前)取得通過證明,始得申請加註。
+2

開班地點: 將於調查需求後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開班。
截止日期: 教育部函文規定需於115年3月3日前函復薦送名單,請有意願的老師儘早聯繫教務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