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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辦理113 年度特教合格教師在職進修視障專精學分班簡章

(一)國立直轄市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(含職業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)及各直轄市、縣市現任國民中學(含幼兒園)之特殊教育現職合格專任教師,自取得特殊教育合格教師證書後,具備與該合格教師證書所載資料相符之一年以上實際教學年資。
(二)公私立國小現職普通班合格教師。
(三)師資培育機構之在學視障類公費生。
(四)國立直轄市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(含職業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)及各直轄市、縣市現任國民中小學(含幼兒園)具特教合格教師證之現職代理代課教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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