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澎湖縣 113 學年度「B2 PBL 教學應用工作坊」實施計畫

澎湖縣 113 學年度「B2 PBL 教學應用工作坊」實施計畫
一、依據:教育部 113 年 2 月 20 日臺教資(三)字第 1132700660S 號函辦理。
二、目的:
(一)建立科技輔助自主學習融入教學模式,規劃行動學習環境。
(二)落實課綱素養教學,解決教學實務面問題。
(三)結合科技輔助教學,增進教學能力,提高學生學習效能。
三、辦理單位:
(一)指導單位:教育部。
(二)主辦單位:數位學習輔導計畫(南區)。
(三)協辦單位:澎湖縣政府教育處、澎湖縣數位學習推動專案辦公室。
五、辦理日期:113年11月10日(星期日)上午9:00-下午16:30。
六、辦理地點:本縣文光國小3樓國輔團研習教室
七、參加對象:
(一)本縣已完成A1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及A2數位學習工作坊(二)培訓之教師。
(二)參與重點(典範)學校、5G智慧學校、5G新科技學校及執行智慧型互動屏幕結合個
人化學習載具補助計畫之教師優先錄取。。
八、課程內容:
時間 課程內容 講師
08:50-09:00 報到
09:00~09:50 科技輔助自主學習理論與 PBL 簡介 高雄市九如國小呂美惠組長
09:50~10:00 休息
10:00~12:10 因材網結合 PBL 課程操作 高雄市九如國小呂美惠組長
12:10~13:00 午餐時間
13:00~14:30 PBL 結合自主學習四學課堂實作 高雄市九如國小呂美惠組長
14:30~14:40 休息
14:40~16:30 小組發表及綜合座談 高雄市九如國小呂美惠組長
九、報名方式:https://forms.gle/Z1W34Nk94uC9bDsk7,此報名人數上限30人,報名
額滿將關閉表單。
十、注意事項:
(一)本次工作坊需完成以下A1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及A2數位學習工作坊(二)之研習,
並於報名時上傳。
(二)審核符合資格參與者,將於113年11月1日後陸續以email通知,請學校本權責核予
參與人員公(差)假登記出席。
(三)請參與學員務必攜帶筆記型電腦。
(四)研習需全程參與,中途不可請假缺席遲到早退,才可和發研習時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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